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发布时间:2025-04-19 09: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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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列表(6)

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5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26 16:00

工作地点:   泰州

公告详情

为及时补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0日至2007年4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内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0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并全程接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工)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不接受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1279082368@qq.com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2025年4月2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16:00。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报名人员须同步将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4月27日16:00。

(2)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4月28日16:00。

(3)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4月28日17:00。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图片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打包文件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如下:

(1)《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在学信网查询下载)。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

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

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①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毕业院校、学院(系)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能体现本人专业方向的证明,或印有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②住培合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考察时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报考时须提供住培合格证书);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上传本人签名承诺书,“本人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的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6)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备注:“本人承诺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如弄虚作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操作指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提出申请,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审核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未同意或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4)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在邮箱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未收到初审结果,须电话咨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而未收到初审结果的,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00-16:00,逾期不予改报名。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委托他人代领《面试通知书》的,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9日—10日09:00-16:0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面试通知书》,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四)考试

1.所有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2025年5月11日上午8:30,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由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的,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2年4月27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20年4月27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2年4月27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2年4月27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4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享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补贴的考生,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5108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14:00-17:30

监督电话:

0523-8696654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6966422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6966771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工)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gxggrsgl@163.com  

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

附件:

附件2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1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3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参考目录.doc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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